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今年以来,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为抓手,坚持“抓书记、书记抓”“抓系统、系统抓”,全面压紧夯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坚持以强化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护航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南宁市武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主任科员梁永江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2年,梁永江担任武鸣县城厢镇人大副主席期间,作为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接受朋友请托,未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和审核程序,帮助不符合危改补助条件的李某玲户违规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6万元。2020年4月,梁永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宾阳县甘棠镇国安站副站长黄树宏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审核不严问题。黄树宏作为甘棠镇国安站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副站长,在2017年甘棠镇旺龙村覃某勇申请农村危改补助审核工作中,未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实、测量,没有认真审核申请人有关信息,造成覃某勇危房改造验收表记录面积与实际危改面积不一致、重复申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1万元。2020年6月,黄树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严重影响扶贫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的精准到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必须依纪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当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已经进入最后攻坚阶段。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全力打好“四大战役”“五场硬仗”,切实下足“绣花功夫”,加快补齐短板弱项,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硬的措施推动脱贫攻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紧盯“四不摘”政策落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提供坚强保障。